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促进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措施》工作要求,提振全县夜间餐饮消费,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。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宝丰县“深夜食堂”首批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进一步繁荣夜间餐饮消费市场,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、品质化夜间餐饮消费需求,打造夜间餐饮消费优秀品牌,提振城市烟火气,为县域经济稳增长贡献力量。
二、组织单位
宝丰县商务局
三、申报时间
2025年7月5日-8月5日
四、申报条件
1.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各类证照齐全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河南省食品小作坊、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》、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,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达到A级或B级,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及问题。
2.以连锁企业申报深夜食堂的,深夜食堂参与门店应达到3家以上。
3.餐饮油烟排放、餐厨垃圾处理、废水处置等,须符合市城市管理局、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要求。
4.深夜食堂夜间营业时间应到24时以后。符合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要求,应在明显位置张贴设置厉行节约、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标语、标识,将节约理念纳入餐饮采购、加工、服务的全过程,积极推行公勺公筷。
5.获得过老字号、国家绿色饭店等国家、省、市相关荣誉的企业优先考虑。
五、申报材料明细
1.《宝丰县“深夜食堂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)
2.相关证件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证明复印件、食品经营许可证(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)复印件及食品安全承诺书复印件、商业特许经营连锁证复印件(连锁店提供)、不动产登记证(或租赁合同、租赁协议)复印件、员工健康证明照片复印件、荣誉证书复印件。
3.相关佐证资料。门头水印照片复印件、监控设备水印照片、后厨垃圾分类水印照片、“深夜食堂”系列菜品水印照片、制止餐饮浪费宣传版面照片、安全生产培训及巡查记录(或其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佐证资料)、单日客流量50人以上佐证(票据或收据等)、24:00以后营业水印照片。
六、推荐程序
(一)企业申报。由各餐饮单位按照申报条件,向县级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。(连锁企业在注册地申报)
(二)县区推荐。县商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择优推荐,并出具正式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。
(三)名单确定。根据推荐名单,由市商务局推荐审核领导小组根据《平顶山市“深夜食堂”推荐评定表》进行逐一查验确定,并综合相关部门和县区意见,形成最终名单。
七、相关要求
县商务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原则上每年对“深夜食堂”开展复核,实行动态管理,对复核中发现存在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名单的;企业破产清算、解散、注销营业执照的;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,由商务部门做出移出“深夜食堂”推荐名单,收回“深夜食堂”牌匾的决定。
联系电话:宝丰县商务局0375-6516618
邮 箱:404973581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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