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<河南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方案(试行)>的通知》(豫医保中心〔2022〕22号)有关规定,经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及综合评估,现将2025年拟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示。
本次拟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定点零售药店公示期为7天,自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9日止,公示期内,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中心:
1.联系电话:0375—6515910
2.邮箱地址:bfybzx@163.com
附件:2025年度宝丰县拟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
宝丰县医疗保障局
2025年6月23日
精彩评论 共 0 条
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