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丰县各文娱场所、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:
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经研究决定,有序恢复全县文娱经营单位及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开放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即日起,全县电影院、歌舞厅(KTV)、网吧、游艺厅等文娱经营单位及线下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,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经县文广旅游部门疫情防控验收合格后,方可恢复营业。
二、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预约、错峰、测温、扫码等措施,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%,室外不得超过75%。
三、县文广旅局将严格落实《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(2.0 版)》,强化督导检查,对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要暂缓恢复开放,对具备条件恢复开放的要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。对不按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,一经发现查实,立即停业整顿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
宝丰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2022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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